请问我可以打赢官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20:37
询问各位懂法的朋友!

我有个朋友 借了我20万人民币 但是还款日期已过1年半(借条上面已经注明 如果到期不还就用他的个人资产作抵押)他现在一直拖着不还,而且也没有要还钱的意向。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的途径拿回我的钱呢?

你的案子如果真和你写的一样,诉讼基本是可以成功的,判你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只是楼上说的强制执行并不容易取得法院支持.但取胜是比较有把握的,你可以先和你的朋友做最后一次沟通,给个时间限制,也算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表明你的态度,再争取一下.

你可以起诉讨债。
注意诉讼时效,时效是二年,现在已过了一年半了。
过了时效,将丧失胜诉权。
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式

可以,尽快,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当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借条中所谓的“用他的个人资产作抵押”实际并不可能产生法律上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效力,赢得诉讼后,你只能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这也问??起诉呗!还钱!花点钱要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