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怎样为20年最长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46:10
信用社的借款已超过最长时效20年(88年借的钱),中间中断过也还过钱,但没还清,其间有几年债权人没主张,去年又经双方从新签名确认,现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我能以借款已超过最长时效20年来抗辩吗?能胜诉吗?
回答的怎么不统一啊,有的说要还,有的说不用还......不太清楚答案的,请不要回答,回答的也请看清楚问题再回答,我应该说得很明白的了,中间中断过也还过钱,那就肯定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啦,我曾经在网上看过下面那位资深赵律师说得那样的话:"20年最长保护期不受中止中断的规定,所以已经过期。"但就是不敢肯定是不是这样才提问的.

20年最长保护期不受中止中断的规定,所以已经过期。如有疑问可查阅诉讼时效规定

时效已经中断,应该还款。 参考: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eaa5380979f172ae2fddd477.html

看借款合同是否有还款日期,如已过还款日期两年,则已过诉讼时效。如有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重新签名确认意味者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从去年计算,显然没有过期;
2、你不能以借款已超过最长时效20年来抗辩,所以,你不能胜诉。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约定的还款日期起算。
如果无约定还款日期,则最长为20年的时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