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强直性脊柱炎,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了,怎么样解除合同才有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29:10
我是08年2月进公司!合同到10年3月,09年6月确诊强直性脊柱炎,住过两次院,最近检查比以前严重了,脖子僵硬,背疼,因为我是光电模块制造部门,上班到下班一直坐着,吃药要多喝水,为这事情和上级关系都搞的不好,加上现在公司管理严格了,压抑,以及身体病因,最近一直很烦躁,偶而工作还出问题,我感觉自己现在已经不能适应这里,但我辞职自由这病可能要终身治疗,得病原因谁也说不清楚,如果继续在这里工作对我病情非常不利发展严重会瘫痪,我怎么样解除合同公司能给我一定赔偿呢????谢谢了
合同到2011年3月, ..
那我不能坚持适应在哪里继续上班了?又没有更适合我的职位??是不是就只能自己正常辞职???有没有其它方法和公司去沟通和协商??

你好!
这个除非你能知道你的发病和病情的加重和你的工作有关系,这样才有可能。
但是强直这个发病机制和加重的原理,现在还没有完全清楚,所以即使你到医院去开具相关证明也是比较难的。
胜出的可能性很小。

请病假呗,还能得些工资,还有医保,这才是上策,等病情控制住了,还可以接着上,总不能不工作吧。

你要公司给你赔偿就要可以证明你的病跟工作有直接的关系,不然的话是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