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46:09
我要辞职,老板不让。我查了相关资料说按法定程序,提前一个月写好辞职申请,公司没有任何理由不让走,如果这样的话,一个月后可以走人吗?如果走,会不会扣我工资什么的,还有,合同怎么终止?
星期六是上班的,跟老总谈也谈了,他就是不让走,我不想呆在这个公司了。 还是就是我签的合同不是定期的,是从来公司那天起往后算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了,到时劳动合同即终止。单位应当在15日内办理完你的离职手续,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补充:
无论单位同不同意,30日期满即可离职。
你还可以以公司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单位支付自2008年至你离职时,所有工资2倍的赔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则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其实只要理由正确,辞职通知短短几句话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辞职报告,因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4、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提问题,应该把你为什么离职的原因说清楚,否则无法解答。

象你这样的情况很多,最好和老板好好谈谈,客气一些交流,说一下你的难处。

再者到劳动部门去告的话,也要有证据,那就是证明你在一个月前已将写好的辞职申请递交给老板了。
在与老板交谈后,若老板还是不肯,那么给你支个小招,给老板的手机发短信,告诉他一些感谢之的话,再者就是因什么事需要辞职,表示一下歉意,最重要的说明一下,自己已在什么时候递交了辞职申请,还望老板提早做好工作交接。

这个就是简单的证据,但不能强硬。

实在不行再去劳动部门,这么点小事不值得闹的很大。
最重要的是你不要违反公司任何制度,更不要旷工。

唉 现在劳动法有几个私企遵守? 每周6天工作的公司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