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法律诉讼获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39:45
我在一个私人老板厂做事,由于跳板不稳致使我摔下导致踝骨骨折,花去医药费2000元,私人老板共出了医药费500元后不再过问。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厂子没有工商执照,我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了我还没有报工伤,也没有做工伤鉴定,我是听说要受伤治疗两个月后才能做法医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因此,老板应当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的赔偿费用。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的法律规定雇佣关系中被雇用人因工受伤,雇主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正规公司的话(有注册登记),那么可以属于工伤范围,由工伤保险承担大部分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这种情况你们老板应该给报工伤,看来他没给你报。这样你要在受伤之日起两个月内自己去劳动部门报工伤,不要误了期限。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或者你可以先去找老板协商解决,不行再去申请仲裁,但一定要去报工伤。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先协商,不行的话,可以起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