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帮忙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37:11
1.我国某企业紧急出口一批服装到迪拜,共计300公吨,对方企业也已经开好信用证,信用证上要求该批货物不允许分批装运。但由于我方企业生产能力有限,不能及时提供300公吨的服装,因此,我方企业按对方企业的要求,在国内组织了其他同类货源,并于青岛、上海和宁波三个港口各装运了100公吨的货物在同一航次的同一条船上,同时在提单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运日期。鉴于该种情形,我方企业是否违约?银行最终能否议付?
2.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面粉,双方签订了一份CIF合同,装运前按合同规定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顺利开航。载货船舶启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面粉遭到水渍,损失价值达2000美元;数日后,又发现部分面粉袋包装破裂,损失达2500美元。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请问这些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中国A公司向澳大利亚B公司发盘,销售某商品一批,除列明其它一些必要的交易条件外,发盘表明,以即期信用证付款,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交货。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发盘,同时要求立即装运。但A公司未做答复。随即B商开来即期信用证,并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分析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3.我A公司以FOB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农产品,双方在合同检验条款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港检验,由装运港公证行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定交货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货到目的港后,我国海关检验发现部分货物霉变,且交货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于是A公司委托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后向卖方提出索赔。请问A公司索赔是否合理。
4.我方某公司从英国进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按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开证行中国银行按时向英方开出信用证。英方受益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汇丰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汇丰银行对单据予以审查,认为单据合格后即向受益人议付货款。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便要求开证行中国银行拒绝向议付行汇丰银行付款,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请问我方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5.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按CIF条件成交,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合格单

1.没有违约,银行不能拒付。UCP规定同意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运输路线的即使装期跟装运港不同,只要是到达同一目的地的,不视为分批装运。

2.前面部分的2000美元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因为符合水渍险的赔偿范围,而后面的2500美元损失因为不是直接由海水进舱造成的。

3.A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首先其在发盘中规定了一个期限那么就是说明这个要约是个不可撤销要约,其次B公司又按照要求开立了信用证,说明其已经采取了实质的行为,也表明此要约的不可撤销性。要约发出并且对方做出来承诺那么这个合同关系就产生了。赖不掉了!

3.不合理,既然规定出口装运港检验那么就得以出口国装运港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依据,如果证书证明该票货物达到了检验要求那么也是不能索赔的。

4.我方的要求不合理,信用证开立后就是一个独立于合同存在的自足文件,其不受合同的约束,信用证下付款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只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据符合了信用证规定银行就必须无条件地付款。这个业务中让银行不付款是不可能的事,只能后期再对卖方进行索赔了。

5.不能!都说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是独立的自足文件,信用证项下付款是一种单据的买卖,既然全套单据合格,银行不能拒付。剩下的双方间解决就行

6.合理,既然合同中都已经规定了不能卖给东南亚国家了,那么管你目的地是哪反正就不能是东南亚国家,否则谁要给你那个20%的优惠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内啥 这位童鞋啊 以后题目分批次来比较好啊 像这回明明是7道题 一次性回很累的说……记得追加积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