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懂法律的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2:44:35
妈妈和邻居发生摩擦,用砖头砸了对方后背,事后对方没住院,只是去医院检查,但却说是轻微伤,一个多月就说花了3800多钱,本来没有工作,还要误工费,并且说要私了就给9000块,这明摆着是讹钱,而且在警局里托了人,民警也处处为难我家,我想问一下,是要多少就给她多少钱,还是让她起诉,起诉的话,大概要赔偿多少钱。还有可不可以投诉这个民警,他明显就是来找茬的,还说得赔偿对方好几万才行,向他要药费的发票,他也说没有,明显是串通一伙的。大家帮帮忙!!!
跪谢!!!虽然对方没有工作,但有假条,起诉时有用吗?

如果对方经过伤情鉴定,构成轻伤或者重伤的,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话,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对民事责任问题,民警无权处置。若民警组织调解,只要你们不同意,民警也没有办法。建议协商处理,如果要价过高,让对方告到法院去。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比较公正的处理意见。

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你们只需要上述解释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他没有工作,也就不用支付误工费等等。

如果对方起诉走诉讼程序,那么对你们会更好,法院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判决你们承担。

你们可以向该民警的行为所在派出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