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能兑现一事的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36:24
我是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城一居民,我儿媳在2007年7月18日,乘坐二轮摩托车途中与岀租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儿媳和我儿结婚一年多留下一小孩)。经法院判决,二轮摩托车负主要责任承担60%,赔偿各种费用共154804.56元,岀租车承担20%已赔偿,我儿媳承担20%,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局执行,由于肇事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至今未得到赔偿金.
此事故发生到现在己二年多时间,我们多次找当地县委、政府、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女士(现任通江县民政局局长)县人大常委、县政法党委、信访局。以书面材料询求解决死亡赔偿金,各部门都批转给县法院,法院又以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为由也就无法解决。
我在央台12频道中看到12.4法律服务动车行节目,经您们的现场采访,解决了很多地方政府久拖不办的案件,我们全家是深受感动。想问一问,我们这地方您们能过问吗? 这些地方的官员是他们说了算,在这几年中我们找过各级领导他们回答政府不是慈善机构也没有这个义务,我们拿着法院的判决成了一文不值的一纸空文.这不能体现我们党的以人为本、法律公正平等的方针政策。诚恳请求中央电视台12.4法律服务动车行拦目组为我们呼吁解决。

赔偿责任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就没办法,但可以多注意,一旦他有了可执行财产,立刻向法院申请

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所以你可以多关心一下他是否有隐藏了其他财产,一旦发现,应立即告诉法院,让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查证后,懈怠执行,导致你无法获得赔偿,到时你可以再向相关部门反映。

一旦他有了可执行财产,立刻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