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油田上班生了重病油田要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0:54
我舅舅是1986年进入南阳市一所石油公司上班,成为一名普通的石油工人,去年工作时头晕,回去经检查确诊为尿毒症,现已经无法工作,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完全靠透析和药物维持生命,在公司里到今年已经是第13年了,可是前两天突然接到总部电话,让去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是农村人,只知道给人干活,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再说这种病,家里已经花空了钱,如果公司这时候再把合同解除了的话更没法活命了,请问各位懂得相关法律的朋友们如果解除的话可以赔偿多少,会不会一点儿也没有,如果打官司的话律师费和诉讼费怎么算的,家里现在拿出一毛钱都难,所以什么事都得盘算着,谢谢各位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如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依法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你们有两种选择:
(1)、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单位按劳动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
4、由于所述有两个时间,如在原单位工作23年,赔偿金数额大约23个月工资的两倍,即46个月的工资(截至2009年);如果工作13年,赔偿金数额大约13个月工资的两倍,即26个月的工资(截至2009年)。

最有效的办法找媒体,不花钱又好办事,我们这样的没钱人,去打官司也不好打啊

你农村人不知道法律不怨你们自己怨我啊?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到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
2.1广义职业病:所有因工作环境危害造成的疾苦都属于职业病。
注:这种范围很广,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把所有的职业病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内。
2.2狭义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是指在工伤保险中所称的职业病。
你舅舅应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你好:
你舅舅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尿毒症,那就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自身原因引发的疾病,由于具有13年的工龄,那么可以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根据劳动合同法42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单位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24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当然,单位也可以等到12个月医疗期满后再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制需要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这属于劳动仲裁,是向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由于你家条件困难,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及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或者与律师协商风险代理(成功后根据一定比例提成)。

职工患病应当享受医疗期,医疗期满应当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经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