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给我打欠条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16:24
我与老公已经签理了离婚协议,但未去办理离婚手续,他决定家里的房子不给我,但可以给我一点钱,只是手里现在没有还没有现金,他给我打了一张借据,这个借据在法律上生效吗,还有我应该是收到钱在去办理离婚手续呢,还是现在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呢。谢谢。

看情况你们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吧,这样的话,把房子归他,他给你钱的情况写到你们的离婚协议书里,不要写什么借据,这样一旦对方不给你钱的话,你完全可以凭这一张离婚协议书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这样就比借据好多了,因为借据不一定体现出你们债权债务的原因,这样还得申请法院调查,程序比较麻烦。记着一定要在离婚协议书里写明,不要签字据!
另外,要先去办理离婚手续,然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

老公给你多少钱最好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比如:房子归男方,男方给女方多少钱,另附借据一张,男方今后归还。(出现问题,借据不能直接证明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
合同一定得写清楚,去找个律师帮你写份,200块够了。

借据生效,你可以在离婚后要求他支付;但最好还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让她想办法给你钱。

既然都提到离婚的事了.何必还留有这个烦恼啊.协议就要自己满意,不满意就一次了结为好.不然就到法院处理妥当.可不要让人家给你忽悠了.到时候你找谁也晚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