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等财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52:57
我母亲和我父亲已经离婚多年,我哥和我是判给我父亲的。现在我结婚后想去我妈妈那里,女方提出结婚要有房子,我妈有一套(我妈妈单身),我想问一下,我母亲房子的第一继承权是不是我和我哥,另外,我哥说不会和我分这块财产,因为他自己也有房子了,要怎么样,才能说明以后这财产我是第一继承人
如果我母亲的房子过户到我名下,那这过户费用大概要多少啊,假定我妈的房子是30万。另外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女朋友结婚的话,房子是过户到我名下好呢,还是不过户到我名下好?女方担心房子的问题,要过户我名下,我妈妈说既然她们这么不信任我们,我们也不相信她们,那万一有个事,离婚什么的,这房子就是共同财产了,到时候我们不是人才两空吗?

你和你哥是你母亲的儿子,当然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不用特意说明,你本来就是第一继承人。至于你哥会不会和你分着套房子,这个就不好说了,因为你哥也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你哥现在说不和你分,不一定以后就不和你分,你要做的就是证明你哥曾保证不和你争这套房子,所以你可以让你母亲立下遗嘱,把房子给你,或者让你哥哥立下书面约定,让你哥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这样房子当然就是你的了。

此时你母亲可将自有房屋赠予你,也可以遗嘱的形式确定该房屋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有遗嘱的依据遗嘱执行,无遗嘱的依据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没有问题
但遗嘱要到你母亲去世后才能生效
所以应当让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的父母和你的哥哥)写一份放弃说明,然后去房产局过户就可以了。

你与你哥是第一继承人,可以去做公证,或是让你母亲立遗嘱

可以让你哥签一份放弃继承房子的协议
也可以让你母亲把房子赠与你或把房子过户给你
再就是让你母亲写一份遗嘱
不过要是赠与或把房子过户是要收费的

1、如果你母亲现在同意过户给你该房产,则只需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如果要等你母亲去世后继承遗产的话,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 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你和你哥哥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最好是你母亲立个遗嘱,立你一人为该房产的继承人,就不会有你哥哥的问题了。该遗嘱最好公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