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机动车牌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31:32
今天听新闻说 重量在40KG以上 时速达到20KM以上的车 需要上机动车牌照,请问这个牌照上完我们是在机动车道里走呢?还是在非机动到行驶?

您好,在机动车道。

  不过一般的电动车,只能报废处理。1999年就有了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但是很多电动车生产商,没有遵循此条件生产,导致电动自行车速度越来越快,质量越来越大。

  而上机动车牌照,需要机动车合格证。一般的电动车根本无法达到摩托车所需的条件。简单的说,就是一辆跑的很快,但是刹车和车身结构还停留在自行车水平上的自行车。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技术要求: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交法》58条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
  2、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3、脚踏行驶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4、续行里程: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5、最大骑行噪音: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6、百公里电耗:以电动骑行(电动助力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7、电动机功率: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8、制动性能: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

上牌照到现在还未有正式文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