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还是他的婚前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04:16
刚经人介绍认识时,男友说没房子。我说我们共同去挣钱买房。但一直到了他家提出想订婚,他才有告诉我买了房子了,贷了几万块,还给亲戚借了10万。我总觉得挺别扭。我们都是离过婚的人,在财产的问题上可能都很在意。由于来自家庭的压了,我没有质问他什么。但现在面临订婚,我想弄清-房子是他婚前买的,但我要和他一起去还这么多钱,如果将来万一有了分歧,这房子有些不明不白,到底是我们共同财产,还是他的?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要你一起共同承担债务,建议你要求他的房产证上加入你的名字。

结婚以后,是不是说夫妻双方的财产都必须共享,彼此不分界限呢?有一部分是,但是也有一些不是,比如说,结婚以后就会有收入,共同努力得到的工资啊房子啊补贴啊等等,这些属于婚后得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有一些不属于,象结婚以前的单方持有的财产,还有一些因为因为残疾的补贴啊,额外获得的医疗费还有一些是遗嘱中明确规定的赠与某方,这些情况所得到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有一些专用的物品,比如说剃须刀是男士的专用物品。至于军人的一切保险和补住都属于该军人个人的财产。
如果你们领了结婚证 也就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 为共同财产

婚前 你们是独立的在法律上没有联系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房屋的房产证明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如果你们是婚前合资买房 建议户主写上你们共同写上两个的名字.要不然等你们将来离婚 你没有房屋的所有权 顶多也就是民事借贷关系,你出的钱也就是民法上的民事借贷.你男朋友只用还你曾出的那部分 关于房子升值后的价值与你无关.
建议房产证上写上你们两个的名字.
并且在婚前对于你们的个人财产进行公证,这样会避免以后的很多麻烦.

对于有人身属性的合同 关于人身属性的条款是无效的.
你应该保留你们合资买房的证明 也许以后有用

"还说等我们结婚以后就自动转成共同财产了"
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说法~
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非共同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