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由谁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9:08:09
门面房二手交易过程中的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谁出呢?
签订买卖协议时候没有写明具体办理限期,请问这样情况下法律对卖家不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有没有什么制约?谢谢!

1.营业税 = 合同价 - 原价 X 5% (卖方)
2.城市建设维护税 = 营业税税费 X 1% (卖方)
3.教育附加税 = 营业税税费 X 3% (卖方)
4.印花税 = 合同价 X 0.05% (买卖双方)
5.每本房产证 贴花 5元 (买方)
6.个人所得税 = 所得的部分 X 20% (卖方:原价过户就不用交这个税了)
7.契税 = 合同价 X 1.5% (买方)
8.登记费 = 50元/证 (买方)
9.交易服务费 = 6元 X 房屋面积 (买卖又方各一半)

合同上没有明确日期,在法律上也没有制约,唯一的办法就是走法律途径让这份合同无效。或者在签定一份补充协议/

没有制约!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的话。
在北京一般是由买方出个人所得税。
现在北京都讲究净价出售。

1、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买方出个人所得税。
2、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3、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