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公司的性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28:09
我一直不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到底是全体业主请的仆人,还是政府安排的管理者?如果是前者,业主可以叫不听话者滚蛋,如果是后者,就应象居委会一样由政府发工资,不应收业主的钱。怎么经常听到霸王物业的报导,业主常被物业欺负的苦不堪言。难道不能解雇他们吗?难道没有其它物业公司竞争吗?今天央视还讨论对霸王物业有什么新招,我实在不懂。

建议你可以看一下《物业管理条例》,看完后你就明白物业到底是这么回事了。现目前的小区,如果没有物业的话可以想象是什么样的后果,装修没有统一的方案,小区没有工人清洁,大门没人站岗,闲杂人等可以随便进入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没人修缮、保养。
提问题的这位,物业不是全体业主请的仆人,双方都是平等的,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毕竟你提的物业公司也是少数的,多数的物业公司是做的相当不错的,不仅双方建立了信任,物业公司也尽心尽力的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一起共建一个和谐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