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5年劳动合同,提前四年不干,要赔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10:26
我跟公司签了5年劳动合同,合同上没说违约金的事,如果我提前一个月辞职申请,需要赔偿公司钱么?
越详细越好 ,从法律层面讲下,我是负责销售的,商业秘密违约金是什么???详细点

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的协议,劳动者合同期限内正常辞职的,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劳动者享受自主择业权。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签了劳动合同想不干了怎么办 我没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现在想不干了,可以拿到工资吗 没劳动合同但是协议书里签了5年,议书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请问我现在签了五年劳动合同,假如我提前走并且不要档案的话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签2年劳动合同是不是等于没了自由 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中途不干了,会有事吗?不干了要交多少违约金啊?有其他办法吗? 第一天入职,签了个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但是还没有转正,我想不干了行吗? 签了5年劳动合同,如果工作一年,那违约金得多少钱啊 我的妈妈给企业打工已5年了,但从未签任何劳动合同, 上班四年,签四次劳动合同,每年4月份续签,但从来没收到过公司退回一份给我们存底,公司否违反了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