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 父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30:37
我的父亲是今年11月29日下午突然去逝的,没有留下任何的遗言和遗嘱。我自幼和奶奶居住,他于85年和我母亲离婚,87年再婚后和继母生有一个女儿今年20周岁,我对父亲生前的所有财产情况并不清楚,他去逝后办丧事的钱其中有9300元是来自于他的存款,这是目前我所知的他全部的存款,但我父亲今年才57周岁,所遗留的存款应该不止这些且他还有一套60多平方的房产,目前是继母和她所生的女儿共住,我究竟应可以继承到他多少的遗产?他还有单位、社保的补偿部份,我能得到多少?

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无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当有所有继承人继承。您可以要求继承您父亲的财产。您奶奶也有权要求继承其赢得份额。对于您父亲名下的存款,您需要举证证明有多少财产,还需要别出属于您继母的份额,剩余的部分作为遗产继承;房产需要考虑房产购置的时间,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那么房产有您继母的一半,您父亲的份额应当作为遗产继承;
单位给予的抚恤补偿系支付给死亡人的近亲属的补偿,您和您奶奶有权分得部分份额,具体参照继承法办理。

你父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的遗产继承,由于你父母已经离婚,所以你这边只有你可以继承,继母和他们的女儿也有继承权,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已经不在的话,就只有你们三个人可以继承。至于你父亲有多少财产,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财产清查,你到法院去,他们会告诉你具体的办理手续。只要把财产全部查清,就可以三人平分。但是如果对方之中有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就会多分得一部分,你就会少分一些。

依照法定继承顺序,你和你的继母还有他们婚后所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天津李律师:

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和其他第一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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