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出车祸死了,车主该赔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8:44:10
我朋友经营了架货车,请来个司机,技术不咋的,那天拉完货,吃了晚饭,喝了点酒,晚上1点多钟的时候,说是要换到车镜,开车出门,差不多两点多时候,出了车祸,司机现在在医院抢救,医生说已经快不行了,司机的朋友轻伤,如果司机死了,像这种情况,车主应付什么责任,赔多少钱?还有,当时出门的时候其家人进行了劝阻,并通知了车主,车主又打电话叫司机回去,司机口头上同意了,但还是出了事,
广东胡律师,你好:就是,车是停在司机家的,车主与司机家有两个小时路程,当司机出门时,他家人劝他不要出门,但劝不住,于是给车主打电话,车主打电话给司机,不要开车出门,司机口头上同意了,但是还是出了车祸,还有就是,司机已经拉完货休息了,但跟几个朋友一起喝了点酒,脑子一热就~~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不管如何车主是免不了处罚的,但是车主能够举证司机喝了酒不听劝阻还要开车出门的话,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减轻一定赔偿责任。

车主明知司机喝了酒还要司机去开车的话,那车主要承担50%的责任。

死者家属可以根据交警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对方司机、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双方存在雇佣关系的,也可以向雇主的车主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雇工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但雇工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应当减轻雇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