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拘的党员如何党纪处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8:57:33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一般是(除特别严重的其它错误情况出现)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
  请看《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直接开除党籍。党纪处分先于国法处分。党员一旦触犯法律,党纪处分一定是开除党籍。

没有什么呀,黄军服刑出来后继续当大学教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