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上规定的不可以结婚的疾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13:21
如果婚姻一方有这样的病,但是在领取结婚证后不久被查出的,这样的婚姻是有效的吗?如果要撤消这样的婚姻是判离婚还是无效的婚姻?有知道的请指点一下,谢谢!

判无效的婚姻

依诉讼程席宣告婚姻无效的,应注意程序上的特别规定。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且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而对于涉及财产和婚生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调解,如达成协议的,另行制做调解书。如果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以判决形式做出,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上诉。

1、应从开始视为婚姻一直无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至于这个什么病才算“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本人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