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安理会改革具体方案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2:09:36

提案很多 成功的方案只有一个:

为适应大批新独立的亚非拉国家加入联合国的新形势,经过多年酝酿,于1 965 年将非常任理事国从6 个增加到10 个,常任理事国保持原来的5 个不变,这样安理会成员总数为15 个,一直保持到现在。

最近一次的“四国入常”提案

从1992 年开始,联合国正式酝酿安理会改革,1 993 年根据联大有关决议成立改革小组,广泛听取各国意见和建议。从那以后,每年的联大都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激烈辩论。几年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安理会扩大的原则和担任常任理事国的条件两大问题上。广大发展中国家主张安理会的扩大必须遵循两项原则:一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只接纳一、二个经济发达的大国作为常任理事国,而把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指出决不能把安理会变成“富国俱乐部,' ;

二是接纳新成员要按地域均衡分配。不结盟运动外长于1994 年10 月在纽约开会,在声明中强调了这两项原则。目前安理会内席位分配对欧洲、西方国家有利,它们占有4 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和至少3 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显然是不合理的。但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一直反对这两项原则。直到1997 年夏天,美国才突然一反常态,改变了以往只同意吸收德、日两国担任新常任理事国的立场,宣布它还将同意支持三个发展中国家占有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亚非拉三个地区各占一席),至于哪些发展中国家可作为候选国,美国说让它们自己去争。观察家们对美国这一转变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美国为了换取发展中国家对美国削减会费要求的支持;另一种解释是美国明知要从发展中家国家中产生三个常任理事国的候选国决非易事,但这一态度既可赢得发展中国家的好感,又可以使安理会扩大问题继续拖延下去,因为它内心深处也并不真正愿意德、日两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另一个问题是挑选常任理事国的条件和标准。虽然大家都认为《 宪章》 第23 条第1 款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与哥际上分歧很大。发达国家强调能否对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以及贡献,地理分配并非是要考虑的惟一标准;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不应过分强调经济和军事实力。那些想争当常任理事国的国家都尽量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标准,例如,日本强调“担任常任理事国应首先考虑该国在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是否具有全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