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答题拉~知识产权 大家帮帮答好这些题拉。不要网上大段复制粘贴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2:07:10
一、 介绍并评述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条是对原法哪几条的修改?为什么做这样的修改?

二、2000年11月10日,香山电话公司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批准。2002年8月,香山公司发现先锋有线电厂生产、销售的HA868-9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电话机的外观设计十分近似,于是,致函先锋有线电厂,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先锋厂复信,承认其电话外型与香山公司相似,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为此,香山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先锋厂承担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先锋厂被起诉后,聘请了律师,该律师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发现2000年7月9日的《神州电子》杂志上有香山公司发表的HA735-50型电话机的图片。于是, 2002年10月13日,先锋厂携带2000年7月份的《神州电子》杂志赶到中国专利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请求宣告香山公司 HA735-50型电话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
[问题]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先锋厂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专利权?

三、用图列出专利申请与审查的简单程序

1.63条是为了打击日益猖獗的专利违法行为,即虽然专利意识越来越普及,但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专利与质量没关系,恰恰奸商们利用这个模糊概念,用假冒专利来欺骗消费者。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新专利法63条把原来58,59条合并为第63条,把惩罚力度提高了。
2.该外观设计专利应该是没有专利性,是无效的,先锋厂的行为不构成专利权。
3.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如果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话形式审查合格之后授权--如果发明专利的话形式审查合格之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合格之后授权--上述每个环节如果不合格让申请人修改或发表意见,直到合格,如果多次之后还是不合格,可能做出驳回。(第3个问题内容很多,你网站上搜搜吧)

这不是我们班留的知识产权作业吗,真是一个逗号都不差啊

出版物公开,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