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与单位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29:24
我在单位工作8年,之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提出要我自己去申请养老保险,单位报销。请问这有何用意?如果我自己申请养老保险那与单位的实质劳动关系还存在吗?请帮助我

交不交社保,签不签合同,都不能抹杀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明等,都是可以证明你跟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

你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你自己交了,单位如果不报销或者单位说报销的钱包括在工资里,那你就被动了,这个时候你再申请劳动仲裁,不能要求单位补交的(不能重复交的),也不支持现金补偿的

你应该要求单位给你交,单位不交,就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在职的时候不方便,可以等离职的时候再仲裁,注意保留证据

没签订劳动就没有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至少目前来看 单位这种做法对你是有利的

有规避责任的嫌疑,个人只能上社保养老和医疗,如果单位上还有工伤、事业、生育,甚至住房公积金。不签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法律维权。

1、虽然你没签合同,公司没给你缴纳社保,但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注意保存好你的工资卡/条、考勤卡、工作证等材料,这就是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你应该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协商不妥可以待时机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和申请仲裁。单位不仅要给你补交社保,还可能面临经济处罚。你也应该把这层意思透露给单位。

3、个人缴纳社保必须是本地城镇户籍,而且一般只包含养老和医疗两项,个人全额承担费用。较之单位给你上的社保保障要少很多。不建议你采取这种方式,单位是不会考虑你的保障的,他们只考虑自己能少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