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卫所工作有没有休息时间,劳动者的保险该由谁来交?工作一年多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工资该怎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18:24
谢谢大家啊 有点比较着急啊 因为我们不知名懂这方面的知识 所以谢谢大家解决问题啊 请大家说的清楚一点 到底应该怎么做啊 维权到底怎么维呀 哦还有他妈因为已经到45岁了 但工作时间才一年多,应不应该有养老保险?
一。首选是申请劳动仲裁,在当地的劳动局有专门的仲裁庭,一般对公的这些个王八是不受理的,你要跟它们要不受理通知书。
二。拿到不受理通知书后到当地的法院起诉环卫处,诉颂费只有50元。
具体的的材料如下,你看一下做个修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
身份证号:111111111111111
性别:女;年龄33周岁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负责人:XXX
地址:XXXX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工作期间(2007年8月29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工资至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合计3290.68元。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从2007年8月29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加班费共计25647.46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由于未订立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工资11900.00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逾期不支付加班费和末按规定支付工资的赔偿金计40838.14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从2007年8月29日至2008年12月31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损失,共计4914.00元。
六.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从2007年8月29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损失,共计3267.00元(照工资的8%计算)。
七.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7年2008年降温费900元。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照《劳动合同法》与申请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和理由:
XXX(申请人)于2007年8月29日到XXX环境卫生管理处(被申请人)上班,从事厕所保洁工作一职至今。因被申请人所付工资一直低于国家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拒绝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申请人长期要求申请人加班,导致申请人工作期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都不能得到应有的休息,并且拒绝支付加班费。
由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