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做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7:18:32
2009年全年盈利16万(前三季度亏损)
计提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这2个科目必须设吗?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等到2010年1月才上缴所得税
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也就是说年低的 贷方余额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万元要转到2010年。
有简单的做法吗? 高手指点一下

思路很清晰了啊
这还复杂吗?还有别的想法?
有一点,看执行什么准则了,新准则里所得税应该为所得税费用;应交税金应该是应交税费。这两个科目都需要的。
另外,1月交税后,还应在年度结束5个月份内(即5月30前)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若是有调整项,还应再补交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