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十,不易器;利不百,不变法 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2:23:34

如果要替代某个器物不能产生十倍的功效,那么,尽量还是不要更换。

此语出自《商君书·更法》,是杜挚所说。当时,秦孝公要变法,商鞅大力提倡,大夫甘龙、杜挚反对。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因为近代以来,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所以,法家的变法主张得到空前重视,在此情况下,几乎出现了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也就是说,夸大了变法,而忽视了继承。按照矫枉过正、物极必反的原则来说,是必然现象。但是,当我们现在社会平定下来之后,如果再一味地强调变法而忽视继承,将会造成对华夏文化的极大破坏。孟子曾说,孔子是圣之时者,因为要“与时偕行”,所以,孔子并不反对变法。但是,有一个必要的前提,那就是变法必须有利于民生与民族,这也就是仁德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利民生和利民族这两者之中,以利民生为第一原则,以利民族为第二原则。假如说变法是有利于执政者而有害于民生,那么,这种变法,恐怕绝对不是孔子所主张的。其次,变法必须慎重,因为法的相对稳定是民众安定的前提之一,朝令夕改必然导致百姓无所适从,《周易·革·六二》爻辞说:“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张尔岐《周易说略》说:“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德可以有革也。有应于上,势足以有革也。然革终非可轻议者,占者当从容相审,至已确然可革之日,然后革之,则其所行有更化之吉,而无纷更之咎矣。”所以,杜挚所说的“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是符合孔子学说的,而且是有道理的。变法必然导致暂时的混乱,但是,如果变法能使民生、民族获百倍之利,那么,才不至于得不偿失;一种器物既然已经成形,毁坏它便会造成浪费,而且产生垃圾,所以,如果如果要替代某个器物不能产生十倍的功效,那么,尽量还是不要更换。这不仅是为人着想,而且也是为天地着想。这种观念正是我们现在所迫切需要提倡的。

如果没有十倍的功效,不要更换使用的工具;如果没有百倍的利益,不要改变原来的法度。

我认为意思是——对社会上某种现象的变化的看法,主要要看其统计意义。通俗点说就是要经过大量观察。其反义就是见微知著。一般而言,前者偏于保守,后者偏于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