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了,事情是这样的我是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3:37:45
我开小车追尾.(我有证。有牌照、没喝酒。)
对方三轮车,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非法上公路,而且酒后驾驶。导致坐三轮车的人死亡,开三轮车的人自己轻伤。

一,关于轻微事故的责任认定,可以双方协商。
二,协商不成或重大的交通事故,就报警后由交警认定。
三,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三天内申请复核。
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理由。

从人性话来说你一点责任都没有,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你携带轻微的责任,这话得两说,首先交警定三轮车主三无上路并酒后驾驶,这肯定是主要责任,但是既然由于你的动力导致人死亡你属于连带责任,你不要急连带责任不会让你损失很多,这是法律没办法,我曾经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虽然无奈但是总得接受。

你开车追尾,你全责。

对方的行为会受到警察的处罚,和处理你的事故无关。

按照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方无牌、无证、非法载人应该不作为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但对方酒后驾驶可能要作为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
坐三轮车的人在此次事故中应当是不负责任的。还得依具体情形来定。

最好是报警由警方作出权威的责任认定书

如果三轮车主没按规定行驶突然刹车,而你又是按规定行驶,那么你是没有责任的,三轮车主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载就已经违反交通法规了!

基本是你的全责或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