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要回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01:03
夫妻在20年前离婚后领取了离婚证,但一直又住在一起至今。女方没有工作无具体收入来源,一直是靠男方资助,且将男方的所有财产全部落入女方所有(房产、股份等名字均为女方)。为保护男方权利怎么办?能拿回吗?谢谢各位!帮忙想办法
如果现在2人复婚,领取结婚证,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建议起诉到法院解决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男方财产为个人财产,同居不发生共同财产的效果

所以男方要对女方所掌握的财产属于自己予以举证,如果不能证明的话,那很难办

举证证明自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男方的所有财产全部落入女方所有,房产、股份等名字均为女方。’如无相关证据证实女方骗取或欺诈,则只能看作是男方赠与,自动放弃自己财产所有权。女方合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