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之后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12:10
目前一般的商品房70年就到期了,按照目前的国家规定,就要收回土地,那么是否会给房主补偿点呢?还是强制收回,一分钱不给。

如果房屋没有损毁、还可以居住,70年后一般需要再缴纳以一些土地租金(很少)后,可以继续使用,国家补可能强制收回,因为你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当然,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在该地段有其他项目必须使用土地,国家会按照拆迁政策执行,会有拆迁补偿(分货币补偿和拆迁安置)。
所谓70年只是土地使用年限,若是一般多层建筑,可能不到年限就应该拆迁重建了,而现在建设的高层(框架结构)房屋质量可达120年之久,只要超过70年后再缴纳土地租金给政府,房子仍然是你的(也许是你子孙的)。

目前来看应该是看房屋的质量,如果无法继续使用就补偿拆迁,如果质量尚可使用,就收取土地租用费用,按楼面地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