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无经济来源,连住的都没.可申请低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34:37
是这样的,我爸妈今离婚,已直没住处,现寄住在我大妈家那里,也无工作,无经济来源.在加我妈友病,家里穷没房子住,(老家的房也注不得人)以前也是租的,农村户口.我现在十九岁在歪打工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老汉也没钱........可申请吗....怎么申请?谢谢

可以申请低保。不过要到你妈的户籍所在地的镇或者是街道办、乡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手续有很多,你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如果是在家村的话,要写报告给村委,村委签字盖章会再送到镇里,镇里会下人核实情况...接着就是等通知,一般是比较难办的,因为一个县好像一个季只有4个人,一个镇一年只办理一次.看你这情况可能也办理不了.

可申请,到民政局就行了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