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请求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48:14
事情是发生在一个月前,那天我妈刚进办公室,走到办公桌前准备坐下,正当她要坐的时候,旁边一个同事正好也准备坐,随手一拉我妈的椅子,我妈就被闪到了地下,当时疼得站不起来,到医院一检查,4、5腰椎膨出,检查以后要求她同事出医药费,同事借口说只要把核磁共振片子和一些检查证明给她,她能想办法报销,报销了就给我妈钱,结果我妈就把医院检查证明和核磁片子给了她,后来回家一说我感觉我妈是被骗了,马上就给她同事打电话,他同事说证明和片子都不给了,钱也不出,这种情况下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补充:我妈快50岁了,办公室那把椅子也是我妈的。

“进办公室,走到办公桌前坐下”是工作之前预备性行为,因工作之前的预备性行为受到伤害的,是工伤。你母亲的同事在这种情况下抽走座椅,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
因此,此情形是工伤和侵权的责任竞合,处理方式(是否可以得双份)各个地方可能执行的标准不一,你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要回那些证明、光片,实在不行,回医院重新调取病历,然后再确定申请认定工伤或起诉。

尽早去法院起诉
搜集证据,现在她同事拿走了一些证据
只好结合其他证据

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先去医院把证明弄好了 然后再去法院把 可以起诉的

可以申请工伤

去医院申请拿出资,然后起诉你妈妈的同事,一来可以吓唬下她,二来她不赔偿就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