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得罪人,觉得很难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7:00:21
今天发现护士长给我和另一个大姐少记了一次加班。我估计是出纳搞得鬼。想和大姐说这件事。在楼梯碰见副院长就说起了这件事。后来又和大姐说。结果副院长也到声就说我这件事有什么好说的。后来朋友提醒我我才想起来。我不是有心向领导告状的。

要是觉得难受,就找人家把话说明白咯,她如果能理解就理解,大家就好了,心里的疙瘩也就消了;如果不理解那也算了,反正你也道歉了,说也说了,她爱怎么样随她去好了!
谁没有犯过错呀!谁没有无心之过啊!那个人也太小气了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反正已经做过了,泼出去的水又不能收回来。如果做错事,以后改就行了。时间长了,心里就不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