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人有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43:31
两人已经谈了三年多,但由于两人性格不合常争吵,男的还会出手打女的,不得不面临分手...

但是分手对女的来说伤害太大了,把最美好的三年青春,第一次...都给了他,还染上了宫颈火,感觉就这样分手很不公平.

有没有法律保障女人这方面权益的??男方应不应该有所陪偿??

没有。国家关于妇女方面的保护主要从生育、就业等权益进行的。有怪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
但是如果对方殴打过女的,给女的身体或精神上造成伤害,在诉讼时效内是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的。

法律只保护确定的法律关系 比如婚姻关系 。。。 而你说的恋爱关系不在我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
所以 你还是看开一点吧 毕竟恋爱也不只是你一个人在付出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选择方式 希望你能早日找到幸福 。

别想那么多了,分手就分手了还要什么赔偿????
他跟你打过架就已经说明他根本就是不负责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从你身上搜刮点东西就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想要从他身上搜刮点东西?别作梦了!还有呀,要是你俩真的分了,可一定要记住别当面跟他说这样他会对你不利的,这样的男人往往心里有点极端的!所以要想清楚,既然不想处了就赶快离开他,免得到时候后悔的是自己呀!离开了千万要记住不要再联系哦,这样的变态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给你来个“温柔的一击”所以谨慎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只有经历过才能明白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同情你!!!!找理由离开他然后就跟他说分手!!!!!希望你早点脱离苦海!!!

这些无法适用法律。双方自愿的,也没违法。

没有法律保障女人这方面权益的.

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男女同居本来是不和法的,要怎么求助法律帮你呢?你只能找男友商量,看看能不能给予补偿,我相信他会的,毕竟你们同居过,也交往过,相信他不会那么绝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