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2:16:39
T公司某年某月售于某国A客户货物一批.合同签定后,A客户如期开来不可撤消即期付款L/C一份,计金额51,000美元.开证行是A客户所在地R行,通知行是某国外银行行为在我国的分行C行,该L/C要求C行保兑并指定由C行议付(C行交T公司函称"本证有我行保兑"),议付后可以用电传或SWIFT向R行的纽约联行索赔偿.
T公司收到信用证后于装运期8月31日前备货出运.运输方式为陆海联运,即从内地装火车到香港转装海轮去信用证规定的JEDDAH港,货物在内地装车后由当地外运公司签发了陆海联运提单.8月27日T公司备齐全套出口单据寄交C行议付,9月1日C行向T公司发出"银行付款通知单",但汇款迟迟没有到位.
9月12日C行突然通知T公司,该L/C项下单据寄到开证行R行后遭到拒付,其理由是单据有以下不符点:(1)提单未显示"已装船"(ON BOARD)字样;(2)装运标志上表示的是整批货物数量而不是每一纸箱中的数量;(3)附件中的最后一个条款(赔偿)条款未遵照办理.R行因此要求C行把原款退回.
9月26日C行又将R行第2号通知传真给公司限7日内答复.否则退单.
T公司先后以电话和书面向C行作了如下反应:(1)单证并无不符.不同意R行退单.(2)C行作为保兑行应按国际惯例付款.
12月20日,C行政致函T公司"我行已向开证行交涉多次,所提不符点,纯属故意挑剔.请他们立即付款.....盼速指示是否同意退单"T公司立即回绝.并重申了上述的立场.
次年1月10日,C行复函T公司"尽管我行已对上述L/C保兑,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此单必须付款.只有当开证倒闭,且所提交的单据完全符合L/C的情况下,保兑行才有责任付款.现根据贵公司的上述提单,开证行提出与L/C要求不符并拒付;我行当然没有开证行付款的责任...."
后谈判无法继续深入,C行于3月底将全套单据退回T公司并索要通知费,保兑费,议付费180美元.T公司越过C行向其国外总行投诉,亦没有任何反映,公司决定通过中方外贸运输联合会与C行交涉,正当中方外贸联合会受理和准备办理此案件时,2行强硬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C行一

主要是分析信用证审核及不符点的问题,还有银行的作用,比如保兑行跟开证行是否同样具有第一付款的作用。然后就是分析这个案例的审判结果了,案例中连带的损失由C行支付。不过审判结果我觉得没问题啊。
你可以从很多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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