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木雕辩论万芳妈妈与奶奶 急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58:05
我要辩论万芳妈妈和奶奶!!!该怎么辩论!!!
急需啊···

下面是第二节课的辩论实录:

生1:我认为羚羊木雕不应该要回,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父母说过木雕已经送给我了,我就有权作主。二是万芳是我的好朋友,真诚帮助过我。三是既然送出去了,再要回来,伤了我的心,也伤了朋友的心。四是作者的思想倾向是批评父母的重财轻义,伤害了孩子之间的感情。五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师:她说了七点,比较全面,而且条理性很强。谁能像她一样继续说?不必举手,直接站起来说。

生2:(主动站出来)我赞成羚羊木雕要回:一,这木雕是父母亲当年支援亚非拉的年代,爸爸把他的青春和热血洒在非洲的纪念,太珍贵了。二是父母送给了你,并没有让你送给别人。三是如果不要回来,不是伤害父母的感情吗?

生3:我认为不应要回,因为万芳为“我”作出很大的牺牲,是“我”的好朋友,送木雕,更送的是友情,友情是无价的,父母是重财轻义,可以说是对孩子的“精神虐杀”

生4:“不能这么说,爸爸送给孩子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木雕,更包含着父母对孩子的爱心和期望,你把爸爸送给你的珍贵礼物送给别人,难道不是对父母的精神虐杀吗?”

生5:可是父母毕竟送给我啦,我就有权处置。

生6:根据法律,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你不能自作主张。

生7:爸爸说过是给我的,我就有权支配,有权送人,不能说我自作主张,既说给,又说没有允许我拿去送人,这是自相矛盾的。

生8:那你也应该经过父母的同意。

生9:我觉得父母没有尊重孩子的友情,把自己感受强加给孩子,就是不尊重孩子的感情。

生10:那你尊重了父母的感情吗?他们可是生了你,养了你啊!

本文的中心事物是羚羊木雕。围绕羚羊木雕写出了两种人物:一种人物属于成人世界,即上一代人物,有妈妈、爸爸、奶奶、还包括万芳的妈妈;一种人物属于少年世界,那就是“我”和万芳。这两种人物通过羚羊木雕的纠葛,各自展示出其内心世界。这就是作者在本文中表现人物的最大特点。
“我”和万芳这一少年世界的人际交往,文中表现出来的这两个少年朋友的情感是纯洁的、真挚的、无私的。两人上幼儿园时就形影不离。“我”的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