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途中,因车祸去世(受害人没有事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51:23
2009年11月5日,在上班的途中(上班必经的路)出的事故,当场死亡。
但是在应该是11月6日凌晨5点的班,但是凌晨太冷,所以11月5日晚上22时左右离开家,因为是帮别人替班,所以单位声明不是工伤

现在法律已经变更,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但你可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按新的劳动法,就算不是替别人班也不能作为工亡。只能交通事故一种处理途径。

没有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协商不成通过仲裁解决

首先按照交通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