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们的财产怎么分,我要现在收集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0:20:11
我和丈夫是经人介绍认识四个月后结的婚,当时是丈夫他们家给了三万元彩礼,就没什么了,我买了两金,是我妈出的钱,一样给了丈夫,自己留了一样,结婚时,母亲把三万彩礼中的两万给了我两万的,现在我的名下,我家的家具大部分都是在结婚前一个月的时候买的,包括摩托车,电脑是结婚前五个月买的,当时因为他们家已经买上了,所以我就没再要,现在也是我在用,现在结婚一年了,婆婆却总是因为些小事总找我麻烦 ,我这才发现丈夫不但不说句公道话,反而一再和自己母亲站在一边,我很苦恼,想要离婚,但是我想知道,房子我是分不到的,可是属于我们结婚时买的共同财产有哪些,我可以分得哪些,如果要到法庭的话,需要拿到什么证据呢,比如家具的购买证明书等等……

关于财产状况应该提供有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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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么?说离婚说的那么自然。他对你到底怎样?你总不能因为你婆婆离婚吧?离婚伤害大的可是你啊!即使你得到所有你们的那点财产。过日子么,难免有坷碰,忍让些,毕竟你嫁给老公而不是婆婆。有能耐就在适当的时候收拾你老公,让他服帖你,你婆婆还能怎的!要知道人生苦短,过去的一天永不能重来,珍惜每分每秒快快乐乐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