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公账户的钱被员工用假的法人章取走了 ,但是财务章和支付密码是对的,银行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8:33:50
发现这个事情后,我们找到银行,银行说他们没有责任,因为银行在开户时和我们签了个“支付密码协议”其中第4条是这么写的:“乙方使用支付凭证办理资金支付时,除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填写支付凭证外,还应在支付凭证号码下的“支付密码”戳记后面正确填写对应的密码数字。密码数字不得涂改,也不得划线后重填。加编密码的支付凭证,仍应加盖乙方在银行的预留印鉴,若支付凭证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银行以支付密码为准办理支付。
银行这个协议合法吗 ?银行该对我们赔款吗?罪犯已经抓到被判刑,但是钱没了

个人认为,基本上银行没责任,你要追,要报警也是对你的那个员工,毕竟,核对过财务章,你又能提供密码,支票上的号码也对得上,这个,真的很难追究银行责任的

因为我不是学法的,只是个人这样认为罢了

除非你能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说明银行的这个协议不合法,否则。。。。。。

我觉得银行没有责任,毕竟财务章,密码账号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