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先交通理赔再申请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53:57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先交通理赔再申请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具体是哪部法律规定,其具体条款,关键是要有这样一句话“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应先进行交通事故理赔,再进行工伤补差赔偿”之类或相近的条款。

目前我国法律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但也没有规定既可以要求交通理赔也可以要求工伤理赔的。不过,现行的法院一般都支持受害者受到双重的赔偿的。

广东胡律师:

法律上并没有对这个有明文规定,法律上只对此分别有规定,并没有综合规定,一般是要么按交通,要么按工伤,实际操作中很少双赔的。

在新的《工伤认定条例》中有提到:上下班出现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应先进行交通事故理赔,再进行工伤补差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本法条引用于 “顺德律师所、顺德律师 广东协民律师事务所”(可以在百度上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