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哲学原理解释这句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17:45
“刚开始的时候不明显。等到事情变得严重以后 已经晚了”

质量互变原理:事物都是矛盾双方对立统一发展的过程,矛盾双方未改变主导和被主导的地位时处于量变过程,一旦地位发现变化,事物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发生质变。
这句话前半句是处于量变阶段,后半句明显已经发生质变,而语气上是对这种质变表示后悔与不满的,因此本句带有注意量质变的区分以及适度原则的涵义

命运的安排!
命运让你不小心
以后要小心 吃一亏长一智!\

由量变到质变,再到质的飞跃!!!即新的量变到新的质变

目前认为唯物辩证法 有三大定律 5大范畴,三大定律是事物的存在是对立统一的,事物的发展是质变到量变的,事物的结果是否定之否定的。
5大范畴是说的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的联系,事物的原因和结果的联系,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的联系,事物的可能性和现实的联系,事物的偶然性和必然性的联系。
我个人认为以上的说法有点瑕疵,五大范畴,说的其实是事物是对立统一的,至于说否定之否定和质变到量变,我认为这两个东西是一回事,质变到量变说的是发展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说的是发展的结果,而发展的原因是“对立统一”,因此我认为整个辨证法就有两个字“矛盾”。
你说的这种情况,按照现在的辩证法来解释,就是用质变到量变定律来解释,刚开始的时候是量变,不明显。等到事情变的严重了,已经是质变了,晚了。
下面我要说的只是我的看法,不一定对,我认为,任何事情都是矛盾的,并且在矛盾中发展。换句话说,任何事物内部的发展都具有2向性,就是说,他的发展既有正向的,又有逆向的;换句话说,既有好的,又有坏的;这两者是在此消彼长中不断发展的,你说的“事情变的严重以后,已经晚了”,实际上说的是:“以你的主观感觉来判断,这件事的发展,已经背离了你认为的正,而且无法改变”,这反映了一种消极的观念。你应该看到,在这件事情的发展过程中,你所认为的正,虽然在不断的缩小;你所认为的反在不断壮大;但是正始终未消亡,在你的努力下,正迟早会压过反。这是就是所谓的“道”,或者“规律”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凡事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