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喝酒造成十级伤残,请问这算不算工伤,需要赔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4:42:07
2009年10月,我家一位工人,在老板出差期间因为喝酒,导致自己被剪掉4只手指,请问这算是工伤吗?是不是10级伤残?责任在哪里?如果私了赔多少钱比较合理?如果打官司,法定赔偿是多少?江苏省,无锡市, 工人62岁,请知道的律师朋友能告诉我,谢谢了!!!急...

1、你所说的不够清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2、建议你老板到当地劳动部门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3、按法律规定进行赔付,最好不要私了。

因为自己失误导致自己人身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

责任主要在于你

你肯定也有责任,既然是你的工人,喝酒了你没有起到监督的责任。

只要是因为工作并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都算是工伤!醉酒和自杀自残不算工伤!
你去做工伤认定,要是掉4根手指,最少8级工伤,真要是能拿到认定书,私了5万以上
劳动仲裁和法院一般要10万左右(最主要还是看你的工资计算)
但是打官司最少也要1年以上,甚至2年之后你才能拿到钱!
建议和单位好好协商,能要多少是多少吧

酒后上操作台,违反工作条例,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