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工伤,请各位大侠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45:51
我老爸2009年12月6日,在崇左市的大罗镇工地受伤,工地是包工头承包的公路,没有公司注册。是工作当中被砸断第3个小脚 趾头。现在转到天等县医院治疗,断掉的脚趾头现在接起来了。包工头有钱,不过他只想出医疗费,不出其他费用,连生活费都要我们自己出,我应该怎么做呢?
请问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如果可以申请。是到我现在治疗的当地天等县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到受伤的大罗镇当地申请呢,(估计大罗是一个小地方没有办法申请,)或者直接到崇左市去申请工伤认定呢。(大罗和天等都是崇左市管辖)
还有我老爸没有工资表,考勤表,怎么认定劳动关系呢,工友证明吗。要注意哪方面。
请各位大侠帮忙,谢谢!!!

你父亲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工伤是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你父亲和包工头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所以,你到法院起诉的案由是雇员受害。
这种情况下,就不要浪费时间想申请工伤认定的事情了,应该积极搜索证据,主要包括:你父亲受包工头雇佣的证据,你父亲在雇佣期间受伤,受伤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如果你父亲康复了的话,就其申请伤残鉴定。
按道理来说,承包公路的话,是需要资质的,这个包工头没有注册公司,更没有资质可言,那么你父亲就可以把包工头、发包方一并起诉了,他们之间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你的情况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你可以打民事官司,不能走劳动仲裁这条路,也就是说不能打工伤的官司
建议你和包工头好好协商,多说好话,说说自家的困难,让他同情你!实在不行再打民事官司吧。

你应该立即到崇左市劳动局工伤保险处申报工伤,那里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下一步应怎么办?

组织材料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