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二人公司章程?以便办理变更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41:48
原股东是多名自然人,现已由一个公司和一名自然人进行收购,组成新的公司,公司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不变,需要变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请问,如何修改公司章程?以便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xxxxx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本公司X年X月X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公司股东原为“公司股东名字”共X人,现改为“ XXX”X人。法定代表人原为“XX”,现改为“XXX”。

股东签名:

XXX公司
X年X月X日

记得加盖公章,因为各地方登记事项可能不一样,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可以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查看。

以上回答,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去公司注册登记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修改公司章程,章程是由公司股东共同协商签订的。
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地、公司的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依据我国公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