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产房的相关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02:50
我在2006年的12月份的时候,奶奶的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过户前签了个协议)。因为爷爷奶奶都死了。户口就剩下我和二伯的名子,我的姑姑伯伯让我签完协议就过户到我名下,协议是这样规定的,让我在2007年5月1日之前将房子卖掉,然后所得款项让他们几个姑姑伯伯平均分配。这其中没有我一分钱。我签字了。因为,我对他们对我奶奶不好,又在我奶奶死后将我爷爷送去养老院,所以,很反感他们。于是,房子一直到现在都没卖。我想问,房子能不能归我?
声明一下,这是公产房。所有权归房管局,我只是承租人。有使用权。希望有擅长法律的人士,最好是律师帮我解答一下。我的胜算大吗?这件事一直拖着对我有何利弊。希望能解释清楚些。

房本的名字是你的,产权就是你的,他们无权干涉

但是说当时把户过到你的名下应该有他们的放弃继承的声明才对呀,这是流程呀

那这套房子你卖不了,这种房子有规定,不允许买卖
但是你去确认一下可以改产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