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苦!含冤求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22:16
一个贵州省织金县桂果镇兴平村村民周其举在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杠寨林场新屋基工区木材加工厂打工,在2009年10月20日14点左右时分正常上班时,左脚踝被树砸断,相关负责人杨书学垫付了一定的医药费后在2009年11月中旬就不管了,声称:你们去告我吧,反正林场不管,你们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杨洪彬被刑事拘留,法院判多少钱我付多少.于是周其举家属多次去工厂里找杨书学理论,他们先是敷衍了事,后来是置之不理,避而不见.在2009年12月7日周其举被迫出院.随后就到了开阳县劳动局申告,劳动局相关人员说:这案没有劳动合同,得申请劳动关系认定,需要12个月还要多.周其举是一个文盲,根本就没有法律意识.现在请求帮助,他们应该怎么办?

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级别,请求赔偿。

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劳动者需要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