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转发文件如何行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52:34
如县级党委办公室收到地级党委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文件,标题为:**地级党委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的通知》的通知,这时县级党委办公室要转发,如何确定标题?
注:不可直接转发省委文件,属于越级行为,请真正搞文字工作的人不吝指教

不能。
公文写作行文规则:不越级行文规则。
不越级行文体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能破坏这种原则,破坏了,就会造成混乱,也影响机关办事效率。所以通常情况下不越级行文。遇有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的事故、防汛救灾等突发事件或上级领导在现场办公中特别交待的问题,可越级行文,特事特办,但要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否则,受文机关对越级公文,可退回原呈报机关,或可作为阅件处理,不予办理或答复。

找你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每单位都有专职的人负责文件字号、排版、编辑、存档。

**县委办公室转发《**市委办公室转发<**省委做好****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ningdu.gov.cn/nddj/qydj/200908/t20090812_21723.htm
http://www.westml.com/Article/zwgk/bmgw/200908/30642.html

直接转发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