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请求一些建议,受伤人为我父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1:55:06
2009年12月09日。我的父亲和朋友一起去吃饭,后来路过我的表弟家,后来进去喝茶.不一会,我表弟拽我父亲出门,然后他们一家人,群殴我父亲,请求社会各界的给点意见及处理方式。我姑丈曾经指示表弟去叫人,到我店闹过事.有监控证据,对方来我店先动手闹事.第2天请打手到我店来直接勒索,那是4月份的事.当时有案底,虽没有造成损失及伤害,只有决定放弃上诉.这次又与他人一起殴打我父亲1个人,当时我父亲的朋友也在现场.被没有碰他,只是夹住他,不让他出面,他是人证,请求社会各界懂法的来帮帮我。谢谢
是的,提出上诉,因为如果只是经济赔偿的话,那会给有他们造势,将来还会欺负别人,如果什么都能用钱解决的话,那要法律何用,对吧.. 前面已经有来欺负,现在又来,还中伤我父亲,不能在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他们这样下去。 我父亲背部多处组织受伤,头部脑震荡.双眼有带血红,脸部有刮伤.左肩半脱臼,肾部疼痛,性器官也有疼痛,有医院证明,目前在留院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本案中,你表弟等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应该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如果你父亲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你表弟等人还须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给你父亲造成损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你父亲完全可以报案,先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能在放弃了。

你好:
报警!验伤!
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势,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没有轻伤,只是轻微伤的,那么最多只有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拘留15天。
以上是刑事或行政责任,在此同时,你可以针对你父亲的伤势,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补充:
如果你坚持要对方承担责任的,无论是治安处罚的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只要是看伤势,这个上面我已经讲到了。在决定对方责任的时候,你不同意赔偿,不要对方的钱,不谅解对方。这样在确定对方责任的时候,会从重决定。

先报警,看伤情决定案件性质
构成轻伤以上属刑事案件

民事纠纷可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1、以你的描述,你们是打算起诉了是吗?如果想让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必须受到轻伤以上伤害(经过鉴定),此时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