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门口台阶滑倒骨折算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9:44:44
上班时间,在单位门口台阶滑倒造成3根肋骨骨折。单位的台阶比较滑,之前也有人摔倒过,只是没有我严重。
了解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其中“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请问我该如何证明是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现在单位建议不申请工伤,解释因为申请工伤比较麻烦而且医疗费用也不是很高(目前花了5000多)。之前的医疗费用除去医保报销的,单位承担剩余部分,在家休息期间工资照发。我是担心是否有后遗症。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该坚持申请工伤?哪种解决方式对我更有利?谢谢!

1.你应查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的《试行办法》已由此条例取代。
2.最准确的办法:你直接到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去咨询。工伤认定后,如果能够定上等级;赔偿:1)相应等级的若干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你省自定。
仅供参考

是在上班的时间吗?
不管怎么说建议你还是申请工伤!这样对你直接比较好!

上班时间应该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本法条引用于“顺德律师所、顺德律师 广东协民律师事务所”(可以在百度上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