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评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26:53
弱弱地向HR达人求教!
本人与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但因为老板一直比较忙,试用期评估未完成。现在已经国了试用期,仍在上班。

这样的情况下,到底试用期算不算过啊?劳动法有针对这样情况的条款吗?

感谢!

因为你现在仍在上班,那么以劳动合同中规定期限为准,从试用期结束的那一天起,法律上已经承认你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不管公司有没有给你办理什么所谓的转正手续,你现在都属于是公司的正式员工。而且应该享受正式员工的所有待遇。

已过试用期,按正式员工给与待遇

广东胡律师:

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年,你的试用期自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