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条约与中国有没有关系?有没有侵犯中国的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35:39
如题。

与中国没有关系,没有侵犯中国的利益
《四国条约》
美、英、日、法国四国在1921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简称《四国条约》,有效期十年。
【 条约规定:“互相尊重它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缔约国之间发生有关太平洋某一问题的争端”,应召开缔约国会议解决。缔约国在太平洋区域的权利遭受任何国家威胁时,缔约国应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还规定:“1911年7 月13日英国和日本在伦敦缔结的协定应予终止。”签约同日,四国共同发表的声明指出,缔结上述条约,不能认为美国同意委任统治条款。此举表明美国不受凡尔赛体系约束。】
《四国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外交的胜利。它不仅借此埋葬了英日同盟,消除了在远东争霸的一个障碍,而且成功地使该条约只具有外交协商性质而不具有军事同盟性质,使美国无需用武力保卫英法在远东的利益。

那个条约没什么具体内容,就是讲四国应该在太平洋维持现状,和中国最可能有关系的是台湾、澎湖,但是在签订四国条约的时候,根据1895的下関条约/马关条约,台湾、澎湖是日本的领土。